重任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行政能力同时也包括政府自身的反腐倡廉能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反腐倡廉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内在联系。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最终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行政能力的强弱是要人民群众来评判的。如果我们履行职责中的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惩治,就会使人民群众对我们失去信心,就不会支持我们的工作。反之,还会消磨队伍的意志,丧失战斗力,我们的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不仅不能提高,还会被削弱。因此,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提高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的大事,旗帜鲜明、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我们系统由于组建时间不长,队伍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的要求不相适应,行政管理和制度建设与履行新的职能不相衔接,手中掌握着执法权力和审批权力,诱发违法违纪的各种因素不同程度地存在,权力运行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案件随时会有发生。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行政能力及监管水平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不懈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只有把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了,才能保障我们有效地履行职能,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才能健康地发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