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眷兴办社会公益事业。香港同胞梁润辉夫妇先后为家乡黄岩捐款3xxxx元兴建了新教学楼;某香港同胞团体连续5年来我区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先后为15xxxx贫困生资助学杂费6xxxx万元,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侨属何意先生先后资助我区1xxxx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步形成了政府护侨维侨,全力为侨排扰解难,归侨侨眷及侨胞诚心回报社会,致力社会公益事业良性循环的可喜局面。
各位领导,我区在贯彻实施《侨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加大《侨法》及《实施办法》的宣传、实施力度,认真听取市、区人大对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涉侨、涉外部门作用,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归侨、侨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鹤城的积极性,推动我区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