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桓台法院。那时的我,有的是激情和勇气,缺少的是睿智和成熟。在基层法庭的5年,是我不断成长的5年。5年间,我审理了400余件民事纠纷案件,执结案件300余件,件件都沁透了我的汗水。为了妥善处理纠纷,我时常漂泊在城乡之间,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为了提高案件执结率,我时常利用晚上的时间,与同事们一起集中统一执行。我还多次远赴外省执行任务,不仅用自己的努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积累了一定的司法经验。繁忙的工作并没有泯灭学习的热情,相反更激发了我对法律的迷恋,不断加强理论学习。1995年初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开始研读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1997年取得全国法院初任审判员资格。
每每这样的时刻,我并不感到累,我乐此不疲。因为,从当事人的眼中,我看到了对法治的渴望,对正义的期盼。正是他们坚定了我对信仰的追求。虽然我也遇到了很多挫折,也曾一度消沉,但仍然信仰不改、追求无悔。正是这段时光,让我真实地感受了基层司法生活,真正领悟了法治的精神所在。
后来,我被调到经济庭工作,工作相对单一,使我有时间能够对基层司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这段时间,我紧紧抓住审判业务不放松,努力把审判工作推向专业化、细致化、纵深化。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400余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司法经验和司法技术。一是注重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主审了全院第一起代位权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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