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力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全民环境教育工作任务
我市全民环境教育的工作目标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能否抓出成效,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一是要组织学习宣传好省政府《决定》精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对省政府《决定》和市政府《实施办法》进行重点宣传,使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组织方式,被每一个干部和群众了解和掌握,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全民环境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参与全民环境教育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好各级全民环境教育启动仪式。全市全民环境教育启动仪式确定为“4.22”地球日当天。《佳木斯市全民环境教育启动仪式暨纪念“4.22”地球日活动方案》已下发到各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请各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组织人员按时参加启动仪式。各县(市)也要在“4.22”当日举行县(市)全民环境教育启动仪式,推动全市全民环境教育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三是要建立好全民环境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对组织人员和辅导教师的学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载体,组织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形成辐射三江平原的网络系统,推动教育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强化对从事环境教育教学的教师的培训,确保全民环境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四是组织开展好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在抓好环境教育课堂教学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环境节庆活动、“三江环保世纪行”活动、“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和环境警示教育活动等,形成全民环境教育氛围,促进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设立专项督办检查机构,并按照市《实施办法》下达的指标任务,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全民环境教育工作进行督办检查,表扬先进,通报后进,推动全民环境教育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