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内部管理。良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刚刚组建,不少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少地方还有待完善,因此,必须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整体实力。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必须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仲裁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精、学透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法律和政策,全面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能力。同时,要及时组织仲裁员及时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二要完善规章制度。对仲裁纪律、工作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都要制定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并做到制度上墙公布,使前来咨询和申请仲裁的人员对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法律依据和工作程序一目了然,提高办事效率,规范仲裁行为。同时,要及时制订仲裁办公室工作职责、仲裁员工作守则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展开。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农村承包土地仲裁工作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严明工作纪律,排除外界一切干涉,坚持独立依法办案,做到“三个禁止”:一是禁止仲裁人员单独会见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二是禁止为当事人打听案情或说情;三是禁止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杜绝人情世故,把每次仲裁都办成铁案。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于违反仲裁制度的事件要认真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必须及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联动机制
(一)坚持三级联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多,仲裁工作量大,全部依靠区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不太现实。因此,各镇(开发区)要根据《**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村、镇、区三级联动的原则,逐级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该由哪级调解组织处理的,就由哪级处理,决不能因为组建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而把矛盾上交。各镇(开发区)、村要做好做细工作,及时调解问题,争取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调裁联动。一要坚持协商优先的原则。要根据《**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要由当事人先行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