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当我们今天听到国旗班的故事的时候,你是否感到羞愧? 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 以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的方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旗法》第十三条规定:“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肃立 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恭 敬 庄 严 地 站 着”。国旗代表着国家尊严,象征着国家主权。国家对升旗仪式的礼仪用立法的形式向全体中国公民做了规定和要求,国家主席亲自签署主席令,我们可以感受到升旗仪式是一个多么庄严、神圣的事情!让我们好好反省一下,你的嘻嘻哈哈的行为不就是对国旗、国家的侮辱和藐视吗?《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升旗仪式上不能自重的同学,或许你没有意识到,你无视国旗尊严的行为,其实就是对国旗无情的践踏和侮辱,已经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了!在这里,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呼吁,每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请从爱我们的五星红旗开始爱我们的祖国!
为在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江苏在全省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其中的仪式之礼是指讲究文明礼仪,做到按规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这里就包括升旗仪式之礼。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记住“升旗仪式上的礼仪”:
1.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
2.奏国歌、升国旗时要立刻停止一切活动,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行队礼。仰视国旗冉冉升起。行注目礼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眼神,眼睛要始终望着国旗,目光随着国旗升起。这个时候每一个人心中都要充满自豪感和使命感。这个过程要持续到升旗仪式完毕。
3.在升国旗的仪式和国旗下的讲话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纪律,禁止说笑打闹,国旗下讲话要潜心聆听。从集合到带回,整个升旗场地应该始终是鸦雀无声。
4.周二到周五每天不举行升旗仪式升降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等国旗升降完毕时,方可自由走动。
在这里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各班级要好好学习《国旗法》,从小事做起,规范升旗仪式的礼仪,在每周这短短的15分钟里,让我们共同守护国旗的神圣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