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心理学家列出了一个关于“幸福感”的公式,就是“幸福感=50%的遗传+10%的环境+40%的个体行为”。这就是说,除了遗传因素之外,有4成的幸福感是可以自己掌控的,这就取决于同学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等精神层面的素养和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父母、家庭、金钱、富有等环境因素只占1成,而且其中有一部分还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来改善。应该说,幸福就在自己手中,一定要珍惜。
最后给同学们提三点希望。
一是设定目标。幸福就是快乐、意义和投入。做一个幸福的学生,必须设定明确的可以带来快乐和意义的目标,然后努力地去追求这一目标。在忙碌的同时享受幸福,也为新的目标而奋斗,或者调整自己的思想与情感。
二是发挥优势。“天生我才必有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与幸福相关的美德,有智慧、勇气、仁爱、正义、节制与精神超越等6种。这是你制定学习目标、选择学习方式时的重要参考因素,从而有效发挥自身优势,并且培养它而构成美德,形成健全人格。
三是建立习惯。同学们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需要一定的自律性和意志力来维持每天不间断的学习活动,确定行动细节,并且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亚里士多德说:“我们的习惯造就了我们,卓越不是一次行为,而是一种习惯。”当你形成了许多良好习惯、精神世界丰富而充实的时候,也就是你会觉得越来越幸福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