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节日演讲稿爱国纪念日演讲稿工作学习演讲稿和谐社会演讲稿青春励志演讲稿训练锻炼演讲稿致辞主持演讲稿指导
您现在的位置: 演讲稿范文大全 >> 工作学习演讲稿 >> 领导演讲稿 >> 正文

○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若干问题探析乡镇街道  ○

责。二是有关部门分工协调问题。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现状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立法中可明确水利、林业、乡镇企业、国土、财政、监督、审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七)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是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在原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实行脱钩改制后,对立法中农村集体资产评估问题如何作出明确,值得研究。笔者认为,目前除评估范围、原则、程序能够予以明确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需要而且能够予以明确,即: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须按权属关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主要原因有:一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二是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由农民自己来确认,合情合理;三是评估结果由资产所有者确认,符合国内外惯例,比如我国法规就规定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八)关于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对象和

范围。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是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其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对此,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妥善解决审计出来的问题。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计,对占有、使用集体资产的单位进行专项审计。”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指出:“县级审计、农业部门要分别组织好乡镇财政、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的专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乡(镇)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又强调:“收取的资金要列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群众公布,乡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要进行专项审计”。以上规定都是针对近几年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的,因此,立法中可根据这些规定,将接受审计的情形重点确定为:占用集体资产的企业和单位,集体资本金、资产收益,“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资金,乡村集体负债,资产管理公开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的任期、离任。同时明确,对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农民群众公开。
     此外,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的配套政策,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农村集体财务等法律法规也亟待制定。
   

上一页  [1] [2] [3] [4]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首页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6 演讲稿范文大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