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提高公民纳税意识。
目前,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比较淡薄,税源潜力比较大。加强纳税信用制度的建设,使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公开亮相,根据不同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对信用好的,在税收管理上提供便利条件和给予鼓励;对信用差的,实行严格管理的监控,甚至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从制度上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同时将国家税收政策的宣传融入国民教育之中,提高公民纳税意识,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开展税收宣传培训和纳税辅导,使纳税人依法、自觉、主动、及时、足额纳税的能力不断提高,最终使公民的自觉纳税意识潜移默化地融合到税收文化理念中,成为社会文明的常规行动。
4、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和可操作性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从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对纳税服务工作评定奖励和惩戒,量化考核指标,并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让全体干部都要溶入服务意识,把是否对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摆正征纳角色的位置,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开展纳税服务比赛,赛谁的服务质量优,赛谁的服务方式多,赛谁的服务内容好,及时总结一些好的、具有前瞻性的做法,形成纳税服务的制度办法,不断推进纳税服务向纵深发展,使纳税服务工作走上自觉、自由的坦途。